開放住宅區:為什么要開放住宅區、打開封閉住宅小區?
中央提出,我國將推廣街區制,開放住宅區?原則上不再建封閉住宅小區,已建成的住宅小區和單位大院要逐步打開,實現內部道路公共化。對此政策,你支持嗎?
【記者提問“開放小區是否與物權法違背” 最高法回應】最高法認為,該舉措是為了實現物和有關資源效益的最大化,符合當今世界的潮流和發展趨勢。目前這一意見屬于黨和國家政策的層面,涉及包括業主在內的有關主體的權益保障問題,還有一個通過立法實現法治化的過程。
看看網友的看法:
@小小滴五柳小師兄:我就搞不懂了,小區土地屬于全體業主所有,你一句為了公共交通就要把小區當公共道路,不是你的東西你難道還想用就用,用之前你還要立個法讓它合法法,有交通問題不想辦法將行政與經濟拆分,將產業鏈拆分來縮小城市,盡想些老百姓的歪心思。
@愛上你卻要離開你:如果違背了物權法,我就修改物權法。對吧!
@港文羅:#開放住宅區# 古人建房尚知給路人留個屋檐避雨,現代人自私到你從他家門口過路的機會都不給了?
@連鵬:#開放住宅區#這事,人民日報說,這不是拍腦袋決策,是為了解決“城市病”,還列舉了歐美等發達國家的情況。好嘛,國際接軌的真好。但你要問為什么無視程序,行政命令總是凌駕于法律之上,不知他們會不會搬出”中國特色“.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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