韓國《素媛案》趙斗淳為什么毀素媛肛門,用樹枝搗爛了女孩下體?
趙斗淳出獄:他一個人做錯了事,卻讓整個韓國都瘋起來!
素媛案的罪犯原型趙斗淳出獄了,今天,我想網說說趙斗淳為什么只判了12年呢?韓國2008年娜英素媛案兇手趙斗淳為什么毀素媛肛門(屁股)、掏素媛腸子?用樹枝搗爛了女孩下體?趙斗淳祖籍是山東的嗎?趙斗淳事件娜英活著嗎?
韓國素媛案趙斗淳對8歲幼女的傷害手段
趙斗淳采取極其殘忍和惡劣的手段暴力侵犯8歲幼女,造成幼女盆骨、肋骨骨折,大小腸流出體外壞死、生殖器、肛門失去80%,終身依靠尿袋排便,也就是勉強撿回了一條命。受到的肉體和心靈是一生無法磨滅的。
韓國民眾抗議《素媛案》趙斗淳,車頂砸車gif動態圖
更加讓人發指的是,這個趙斗淳之前有過17次前科,曾暴力侵犯少女和殺人,現在又犯下如此人神共憤的罪行,卻只判了12年監禁。在監獄中,趙斗淳屢次揚言要報復,卻仍然被放了出來。素媛案的罪犯原型趙斗淳為何只判了12年?
韓國刑法”第10條第(2)款規定:如果因身體或精神殘疾而無法區分對象,酌情簡單懲罰。而這本來是給精神病患者的保護法律,可這一條里面,除了包括精神病患者,還包括了醉酒者。
當時,趙斗淳喝了酒,其后還鑒定趙斗淳有一定的精神障礙,趙斗淳被判處12年監禁,素媛案原型上訴無果。
素媛案原型受到的傷害實在太嚴重了,二審的時候,法官雖然維持了原判,但是為將事情公開,在韓國持續發酵,曾引起幾十萬人聯名請愿,最終驚動韓國高層,法律得到了修改。所以,保護趙斗淳的是不合理的法律條文。
關于素媛案罪犯抵住處引抗議的事情,其韓國房東表示澄清:不知他會住進來...
韓國2008年娜英事件:兇手為什么毀素媛肛門?
此前,由韓國真實案件改編的電影《素媛》一經播出,不僅在韓國在世界上許多國家都引起了廣泛討論。兇手趙斗淳在暴力侵犯后還用令人發指的手段讓素媛(電影名)腸管破裂,無法正常排便。雖然趙斗淳受到了12年的刑法正在服刑,但看過電影的網友大部分都不能遏制內心的憤怒,那么究竟是什么心態讓兇手這么做?
韓國2008年娜英事件還原
受害人:素媛,原型名:娜英
兇手:趙斗淳
該事件發生于2008年12月,兇手于韓國安山市檀園區對8歲小學女生以殘忍手段實施性暴力,并造成其終身殘疾。
韓國2008年娜英事件:素媛案兇手為什么毀素媛肛門?
據資料解讀,兇手在對小女孩暴力侵犯完了之后還在小腸和陰道里塞了很多樹枝,甚至還掏出了一截腸子,造成了腸壁和陰道同時破裂,并且小腸中的糞便還感染了子宮,這么大的創傷沒有哪個孩子能夠承受得了,連成人也不行,后期的治療想必也是一種折磨。
韓國2008年娜英事件:素媛案兇手趙斗淳為什么掏素媛腸子?
雖然兇手沒有明確說明為何要如此,但有韓國網友曾經分析到,這名人渣在對女孩進行肛交完后,為了毀滅證據,還用樹枝棍子之類的東西搗爛了女孩的下體,包括腸道壁、腸道與陰道之間的隔離壁以及拉出了小腸。
這樣就可以解釋兇手為什么毀素媛肛門這么嚴重了
可是在電影《素媛》當中并沒有交代清楚,也有可能是導演不想讓案件渲染和強調得這么清楚吧。但是如果是這樣的行為已經可以算得上是殺人未果了,為什么不重判,而只是12年呢,而娜英卻要背上一輩子的折磨呢?
趙斗淳在2008年被判刑后,如今將于2020年刑滿釋放,但是韓國人并不買單,不能讓趙斗淳之徒歸回社會的呼聲日漸高漲,韓國許多人民和網民都紛紛請愿,要求判其無期徒刑。
“素媛案”罪犯出獄 | 暴力侵犯犯出獄,對幸存者意味著什么?
“素媛案”原型暴力侵犯犯趙斗淳刑滿出獄,之后仍需佩戴7年的電子鐐銬。今天聊聊,暴力侵犯犯的出獄,對幸存者來說意味著什么?據媒體報道,清晨數十名抗議者圍在監獄門口,朝他扔雞蛋。
這個曾經暴力侵犯、傷害8歲女童的惡魔,很有可能返回安山市老家居住,這意味著他要與被害者娜英(化名)一家重新做鄰居,這件事激起了人們強烈的不安和抗議。
一名女兒正在上小學的居民說,“感覺很怕,會考慮搬家”。
其中最引起人們爭議的是,趙斗淳服刑期間,累積提交了超過100份請愿書,多次聲稱“自己不是那種暴力侵犯8歲女孩的怪物”,并在多份請愿書的結尾寫上“拜托了,懇切地希望您一定要讓我和受害者見面。”
暴力侵犯犯的“否認和不記得”,對幸存者來說是一場災難。
素媛案罪犯12月出獄 我國性侵兒童最高判幾年?
最高院相關負責人曾表示,對情節惡劣、后果極其嚴重的性侵害兒童罪犯,堅決依法判處死刑。所以說,性侵兒童最高是可能被判處死刑的。
1、根據《刑法》第二百三十六條 以暴力、脅迫或者其他手段暴力侵犯婦女的,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奸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,以暴力侵犯論,從重處罰。
暴力侵犯婦女、奸淫幼女,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、無期徒刑或者死刑:
暴力侵犯婦女、奸淫幼女情節惡劣的;
暴力侵犯婦女、奸淫幼女多人的;
在公共場所當眾暴力侵犯婦女的;
二人以上輪流強暴的;
致使被害人重傷、死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。
2、奸淫幼童的不滿14歲的,從重處罰。
奸淫幼女,情節惡劣的,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,無期徒刑或者死刑
奸淫幼女,情節不是惡劣,也要判刑三年以上,十年以下。
有三種常見的行為構成了性侵:
1.他人不必要卻有意識地碰觸孩子的隱私部位。
2. 讓孩子去觸碰性侵者,或是其他人的隱私部位。
3. 讓孩子接觸一些光著身體、不穿衣服的圖片和視頻。
此外,在網絡上,一些不法分子會打著招童星的幌子,誘騙孩子脫掉衣服,通過網絡視頻進行“面試”。還有一些騙子讓孩子發裸照,或是錄制做某些動作的視頻。一些視頻會流入淫穢市場,另一些則成為不法分子繼續威脅誘騙孩子的手段。
“素媛案”罪犯出獄:法律無法給人安心,才是真正的人間悲劇!